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在封闭期内的投资将依托基金管理人自身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风险控制措施,本基金将重点投资短期融资券及债项评级为AA+(含)及以下的债券,以获取其较高的票息收益。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47,422,807.11份 35,008,673.43份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4,821,167.87 14,184,733.4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2,621,053.85 37,005,613.95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02% 0.08% 0.92% 0.01% 3.10% 0.07%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93% 0.08% 0.92% 0.01% 3.01% 0.0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收益率*1.2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卓若伟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013年6月14日 - 9 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计统系;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9年5月起就职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3年7月5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具备9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慧鹏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2月24日 - 4 经济学硕士,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7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从事信用评级工作;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从事债券研究工作;2011年9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2月24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4年证券从业经验,4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的公告日期。
2.我公司已于2014年2月25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新增李慧鹏先生自2014年2月24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二季度,美国经济摆脱天气因素干扰,企稳回升,量化宽松政策逐月退出。欧洲经济比较平稳,但通胀远低于目标值,且失业率过高,欧洲央行6月再次降息。
国内经济有所企稳,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连续数月持平,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略有回升。投资增速继续下降,主要受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的拖累,制造业投资也比较低迷;政府采取微刺激措施,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基建投资增速逆势反弹,消费增速略有企稳,进出口同比增速出现回升,贸易顺差扩大。物价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一季度基本持平。
央行虽名义上保持中性货币政策,但实施了定向降准、再贷款等微刺激政策,资金面延续一季度的宽松态势,回购利率水平低于去年同期,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速企稳反弹。
债市在资金面宽松的推动下持续上涨,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下行,城投债和长期利率债表现更好。由于经济尚未反弹,股市低位震荡,转债受债市影响上涨。
报告期内,由于基本面有利债市行情,我们保持了较高的仓位和久期,积极参与行情,取得较好效果。6月下半月,我们适度降低债券仓位,保持充足流动性,应对该基金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2%。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2%。
三季度,预计欧美经济将延续复苏态势,人民币大幅贬值之后,中国出口有望稳步增长;消费增速将保持稳定。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微刺激之下,投资增速有望缓慢企稳。国内经济环比可能会企稳回升,但力度有限,而去年三季度基数较高,今年三季度同比数据甚至可能仍然下滑。通胀预计仍将平稳。货币政策延续中性,外汇占款增量较少,央行可能会重启逆回购来调节流动性,回购利率中枢可能会与二季度持平或略有上升。
综上,三季度基本面对债市中性偏多,但需要关注投资增速企稳回升和资金面的风险。目前债券收益率水平具有吸引力,我们将继续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以高票息信用债为主要投资品种,同时控制好杠杆和久期,防范信用风险。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790 11诸暨债 500,090 50,509,090.00 16.86
2 122532 12宜财投 400,290 40,249,159.50 13.43
3 101455002 14汉城投MTN001 200,000 21,894,000.00 7.31
4 041364026 13渝商业CP001 200,000 20,252,000.00 6.76
5 124697 14马城投 200,000 20,000,000.00 6.67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721,196,489.52 496,405,460.6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7,840,676.35 1,651,576.0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531,614,358.76 463,048,363.26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7,422,807.11 35,008,673.43
1、本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弓劲梅女士。
2、2014年6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由孔晓艳女士变更为杜英华女士。本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备。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查阅。